来源:大城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:2024/10/08
大城县202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公告
为全面落实好本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,提高全县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,按照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安排部署,现将实施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有关事项及规定公告如下:
1.补贴对象:我县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(以下简称“购机者”),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、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。
2.补贴种类:根据省农业农村厅从全国补贴范围中选取的20大类34个小类56个品目作为我省补贴机具品目。按照《河北省关于稳步实施农机购置补贴“三合一”办理操作方式的通知》(冀农财发〔2021〕30号)要求,对在我省申请农机购置补贴的列入“三合一”办理范围的机具(列入我省农机购置补贴“三合一”办理范围的机具包括:轮式拖拉机、履带式拖拉机、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、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(全喂入)、半喂入联合收割机、自走式青饲料收获机、自走式玉米收获机、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、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、水稻插秧机、自走式喷杆喷雾机、自走式花生收获机、自走式薯类收获机等品目或档次的机具)必须按照“同步实施‘先用后补’,即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机后可提出申请补贴,待机具的作业面积达到20亩后即可进行机具核验等后续程序。非牌证管理机具享受农机购置补贴,必须将出厂编号用钢印打印在机体易见、易拓印、不易锈蚀和损坏的位置上,钢印打印深度要能保证拓印清晰。
3.补贴标准: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,即同一种类、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本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。具体机具种类和补贴标准可登陆“河北农机化信息网”查询农机购置补贴额一览表。
4、补贴资金申请: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“自主购机、定额补贴、先购后补、县级结算、直补到卡(户)”方式实施。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,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,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、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。购机行为完成后,购机者自主向大城县农业农村局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,签署告知承诺书,承诺购买行为、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。购机者本人(补贴对象)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(户口本万博水晶宫、购机者页复印到同一A4纸,户号要求一致)、购机发票原件和复印件、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(在复印件上备注姓名和联系方式)、牌证机具的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、非牌证机具的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、核验证明(“三合一”机具需作业满20亩凭证)、机具铭牌照片、人机合影照片、付款凭证、购机合同、农机生产(经销)企业承诺书等资料到农业农村局农机技术推广站申请办理。以上信息的真实性、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和核验工作人员负责,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推广使用“河北农机补贴App ”,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、应录尽录,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“最多跑一次”“最多跑一地”。
5.机具核验:我县按照《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(试行)》等要求,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,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,其中对于大中小型拖拉机、联合收割机等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,要先到农机监理站办理牌证,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;对于不实行牌证管理的小型机具要由农机监理工作人员进行核验;不能移动的安装类机具上门核验。
6.办理时间:办理时间从公告之日起,优先办理上年度年未补贴机具。我县全面实行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,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,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无法享受补贴的,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。对跨年度办理补贴手续的按下年度补贴政策执行。
7.办理地点:大城县农业农村局。
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电话:5522648 5633051
大城县农业农村局
2024年10月1日